目的
为消除已发生的和潜在不合格的原因,进行分析及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确保类似不合格的再发生和防止不合格的发生。泰兴ISO14001认证泰州ISO14000认证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对不合格及不合格项采取的纠正措施,并适用于对潜在的不合格因素的分析及控制。
3 职责
3.1在管理者代表领导下,管理部负责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中纠正和预防措施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并对其实施效果负有跟踪、验证和效果确认的责任。
3.2 相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对现存或潜在的不合格分析原因,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负责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
4 工作程序
4.1 纠正措施的信息来源
4.1.1 过程测量的结果等。
4.1.2《不合格评审报告》所反馈的信息。
4.1.3 质量体系审核结果和管理评审结果。
4.1.4 用户的抱怨、投诉和《顾客满意度调查表》反馈的信息。
4.1.5 数据分析的输出。
4.1.6 其它信息。
4.2不合格识别及原因分析
4.2.1 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进行数据分析,掌握各过程的趋势,对过程发生的变异及时进行原因分析,识别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控制中存在的潜在的不合格事实。
4.2.2相关责任部门及时将职责范围内发现的潜在不合格和已发生的不合格向管理部报告,并组织人员制定预防措施。
4.2.3对于潜在不合格和已发生的不合格及时进行原因分析,以便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制定。原因分析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人的因素、设备的因素、操作方法和工作环境、检测设备与方法六个方面。
4.3 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制订和落实
4.3.1 各部门对在本部门范围内发生的不合格,由本部门原因分析的基础上,针对不合格原因制定相应的纠正措施,填写《纠正和预防措施表》,确定措施以及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4.3.2 各相关责任部门根据数据分析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在原因分析的基础上,对于可能导致潜在的不合格的原因制定预防措施,填写《纠正和预防措施表》,确定措施以及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4.3.3 在内审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由内审员出具《不合格报告》,管理者代表按本程序4.3.1条款在“不合格报告”上制定纠正措施,经内审员确认后实施。
4.3.4 在管理评审过程中确定的改进项目,由管理部统一填写《纠正和预防措施表》后,交相关责任人按照本程序4.3.1条款制定预防措施。
4.3.5各责任部门应根据纠正和预防措施确定相应的责任人,具体落实纠正和预防措施责任,确保措施的有效、顺利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