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泸州老窖向江汉区法院提起诉讼,据悉,这是泸州老窖第一次针对淘宝网店进行打假维权。在淘宝公司配合下,法院获取了被告淘宝卖家真实身份及网店店铺信息,正式受理该案。随后,法官利用“阿里旺旺”与被告店主取得联系并进行沟通后,将原告起诉材料及法院送达材料的扫描件在线传输给被告,并利用“屏幕录像专家”软件将上述送达过程全程录制下来,作为当事人同意并收悉文书的凭证。
公司从该店网购了“国窖1573”白酒并送检,经鉴定,该商户所出售的“国窖1573”系假冒该公司“国窖”商标白酒。通过比对涉嫌侵权的“国窖”白酒与厂家提供的正品“国窖”白酒,被告对其出售的白酒确属侵权予以认可,并希望与原告达成调解。泸州老窖考虑到此次侵权方仅购进少量来历不明的涉案白酒在网上销售,且事发后立即停售涉案侵权白酒,同意进行调解。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销毁侵权白酒,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万元及合理费用3000元。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6条的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东莞商标注册认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故接到权利人通知并经初步核实后,若网络服务提供商采取的措施不及时或未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侵权进一步发生的,就有可能被认定为构成主观过错并进而承担连带责任。此外,如经庭审证实被告店家所出售商品为侵权产品,被告不愿赔礼道歉且积极赔偿,在原告的申请下,法院会与淘宝公司联系,对被告店铺的账户进行保全,保证后续执行的顺利进行。
东莞商标注册公司慧硕表示,涉及网络交易平台等网络环境下商标侵权纠纷日益增多,同时也成为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热点和难点。当企业在遇到网络侵权时要如何去维权成了企业现阶段最大的问题,但是另一方面,企业在自己知识产权这一方面要有保护方案才能有效避免企业
本文章由东莞慧硕商标注册整理,更多详情请关注:http://www.163hs.com/
联系人: 张小姐
联系电话:0769-89878755 88036866
QQ: 318964331
手机:13751278826
传真:0769-28828327
邮编:523000
网址:www.163hs.com
店铺网址:http://shop112794513.taobao.com/index.htm?spm=2013.1.w5002-9324521066.2.3Nv5gN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第一国际对面)东莞大道17号汇业大厦12楼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