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升降机型式检验项目及其内容、方法和要求 网址:http://www.eec-ce.com 1 技术文件审查根据申请单位提供的技术文件,审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主要技术参数与设计图样、设计计算书和使用说明书相符; (2)制造或者配套的主要受力结构件、主要零部件、工作机构、操纵机构、电气和控制系统等的各项检查试验记录、报告或者合格证明齐全、符合规定; (3)安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合格证明符合规定; (4)稳定性计算校核结果符合规定。 2 样机检查 2.1 结构型式对照技术文件,检查样机结构型式与设计文件是否一致。 2.2 主要受力结构件材料查阅主要受力结构件所用材料的质量证明,检查其规格、化学成分、力学性能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相应标准要求。 2.3 焊接质量 查阅焊缝无损检测报告,查验受力结构件焊接的焊缝质量,检查是否符合要求: (1) 焊缝外部宏观检查,不得有可见的裂纹、未熔合、未焊透、夹渣等缺陷; (2) 主要受力结构件的对接焊缝,符合设计规定,射线检测按照GB/T3323-2005《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规定,透照质量不低于AB级,合格级别为Ⅱ级,超声波检测按照GB/T 11345-1989《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规定,检验等级不低于B级,合格级别为Ⅰ级。 2.4 主要受力结构件、主要零部件、工作机构、操作机构查阅有关证明,查验样机,检查主要受力结构件、主要零部件、工作机构、操作机构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其中需要重点检查的主要受力结构件、主要零部件、工作机构如下:(1)主要受力结构件,包括导轨架、标准节、吊笼、平台、上下承载梁、起升机构支承架、承船厢、上下阐首工作门等;(2)主要零部件,包括钢丝绳、链条、滑轮、减速器、高强度螺栓副、齿轮齿条副等;(3)工作机构,包括传动机构、起升机构、回转机构、变幅机构、调平机构、同步机构、液压机构、厢门启闭机构等。 2.5 梯子、走台、栏杆和平台查验样机,检查在操作、维修等处是否按照规定进行设置。 2.6 司机室(操作台) 查验样机,检查是否按照规定进行设置。 2.7 电气和控制系统查验样机,检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电气柜(配电箱)的设置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2)层站联络装置、检修控制盒、便携控制装置、联锁装置等符合规定; (3) 短路及过流保护、欠压、过压及失压保护、零位保护、电源错相与断相保护等电气保护装置的设置符合规定; (4)电源进线设置符合要求,隔离开关有明显标记; (5)在明显位置设置了非自动复位的能切断升降机总控制电源的紧急断电开关; (6)照明设置专用电路,能够保证供电不受停机影响。 2.8 安全保护和安全防护装置对照设计文件、合格证书和型式试验合格证,查验样机,重点检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安全保护装置的型号规格符合规定; (2)每个机构都装设制动器或者具有相同功能的制动装置; (3)滑轮应设有防钢丝绳跳槽的装置; (4)正常工作或者维修时,其运动对人体可能造成危险的零部件和电气系统,按规定设有防护装置。 2.9 其它项目根据样机的设计文件和结构型式,型式试验机构确定需要检验的其他项目和内容,检验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有关规定。 3 样机主要参数和基本尺寸测量 对照设计文件,对以下内容进行测量,并且审查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1) 吊笼净空尺寸; (2) 标准节尺寸; (3) 最大工作幅度、最小工作幅度; (4) 最大起升高度; (5) 伸展平台伸出长度; (6) 旋转平台旋转角度; (7) 承船箱总重量; (8) 船箱升降行程; (9) 设计文件有特殊要求的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