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网财经
中国网财经3月23日讯 3月22日,晨宇电气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7年3月20日收到《青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告显示,在2016年省质监局组织的产品质量抽查中,晨宇电气生产的电力变压器质量被判为不合格。经省质监局调查确认:晨宇电气2016年6月9日生产的电力变压器共10台(含抽样2台)均未销售;涉案货值165000元,无违法所得。属生产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规定,处罚款捌万贰仟伍佰元,上缴国库。
晨宇电气称,此次事件对公司经营没有产生重大影响,没有限制公司的生产经营行为,亦没有对公司的股价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显示,晨宇电气收到不合格品检验报告后,立即对整个库存产品、生产流程以及各个环节进行了全面排查;加强检验批次;对此次不合格落实整改数量,原有不合格品相关不合格部件报废处理。公司经全面整改后向潍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申请并获批准,经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再次抽检,结果为合格。晨宇电气将于行政处罚决定书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罚款。
晨宇电气称,公司将加强对质量过程的管控,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责任编辑:金易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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