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管道密封元件生产许可证国家级办理流程
放控制
4.3.1 保管员进行物资发放时,应按“先入库,先发放”的原则进行发放。
4.3.2 保管员凭使用部门填写的物资领用单进行发放,并认真查对领用单的图号、规格、名称、数量,做到准确发放。物资出库后,应及时记入物资出入库登记台帐。
4.3.3 保管员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发放:
a.无物资领用单或领用单审批手续不全者;
XXXXXXXXXXX公司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程序文件 Q/YTCL07-2011
程序名称 材料保管发放管理规定 版次/修订 A/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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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物资领用单与领用物资不相符者;
c.领用单填写字迹不清或有涂改者;
d.未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应严禁发放,确因生产急需或其它特殊情况由使用单位办理审批手续。
4.3.4 保管员对出库物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以退库:
a.规格、名称与设计要求不符的;
b.因生产计划调整,近期不需要的;
c.使用中发现有质量缺陷,不能使用,且责任属供方的。
5 记录
(1)表CL—02《压力管道元件用材料台帐》
(2)表CL--01《压力管道元件用材料入库通知单》
(3)表CL--10《焊接材料检验入库通知单》
(4)表CL--09《外协外购件验收入库通知单》
(5)表CL—04材料领用单
1 目的
本制度对焊接材料的采购、验收、入库保管作出了规定,以确保焊接材料的质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压力管道元件管道元件及非管道元件与管道元件之间的焊接所使用的焊接材料的管理
3职责
XXXXXXXXXXX公司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程序文件 Q/YTCL08-2011
程序名称 焊接材料管理规定 版次/修订 A/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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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生产技术科材料负责编制焊接材料采购计划。
3.2 供销科负责焊接材料的采购
3.3 仓库负责焊材库的管理及焊材的发放、回收。
3.4 检验科负责焊接材料的入厂检验和使用过程的监督。
4 焊接材料的采购与定货
4.1 焊材的订货由供销科根据采购计划,在合格供方订货,焊接材料的供方应是按Q/YTCL01-2011《供方管理制度》的规定经评价合格的供方。订货时,必须要求生产厂或材料供应单位提供焊材质量证明书。
4.2压力管道元件用钢焊条的采购应符合有关的规定,并签订购货协议。
4.3 焊接材料的采购定货应按Q/YTCL02-2011《采购定货管理制度》的规定,签定采购协议须经部门负责人和经理的审批。
5 焊接材料的入厂检验验收
5.1 焊材的入厂检验由检验科负责。焊接材料的进公司验收应按Q/YTCL03-2011《采购材料的验收入库管理制度》的规定,对焊材质证书进行审核,对实物进行检查,, 材料保管员填写“焊材验收、入库通知单”并将订货合同、生产厂的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移交检验科材料检验员。
5.2 材料检验员审核全部质量证明文件,焊材的名称、规格、型号、 牌号、数量、熔炼炉号、批号、化学成份、工艺性能、机械性能和其它指标应清晰无误、单物相符包装完好,并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压力管道密封元件生产许可证国家级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