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发生丢失、被盗发票事件的,应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办理相应的登报挂失手续,河南本地以《大河报》为准。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法》第三十条: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五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
三、登报格式
遗失声明: 由平顶山得佳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开具的机动车发票共六联,其中第二联抵扣联,第三联报税联,第四联注册登记联,发票代码为:141001420076;发票号为:00881077;发票金额为:266800;由于平顶山得佳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管理不善于2015年7月10日遗失特此证明。
遗失声明:西继迅达(许昌)电梯有限公司开给郑州东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电梯维保费发票一联不慎丢失,发票号码为:11090036,开票金额:19800元,开票日期:2015年5月26日。特此声明作废。
四、提供材料
发票丢失登报声明需要提供手续: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广告内容加盖公章;发票其他联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其他证件遗失
平时经常见到的证件遗失声明包括:仲裁公告、土地权属公告、营业执照丢失、税务登记证丢失、公章遗失、公司注销公告、银行开户许可证挂失、个人类证件遗失、寻人寻物启事、交房公告、高速公路施工通知通告、员工上班通知、特种行业操作许可证丢失登报等,以上证件遗失丢失都需要登报声明的,最好选择省级公开发行报刊《大河报》,权威、发行量大、认可度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