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用气瓶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申请捷径为了保证受压元件材料的可追溯性和使用正确性,对材料标记进行控制,以确保产品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产品所有受压元件(含焊材和外购、外协件)材料的标记。
3 职责
3.1 库管员负责入库材料的标记种植。
3.2下料人员负责下料材料的标记移植。
3.3 产品制造过程的材料标记移植由相应工段工人负责。
3.4 材料标记种植及材料标记移植由质检处检验员负责确认。
4 一般规定
4.1 凡设计图样中的受压元件均应进行材料标记移植工作。
4.2 材料进厂检验合格后,按钢材的品种(钢板、钢管、焊材等)、牌号、规格、标准号、炉号、批号等由仓库保管员编写材料编号。
4.3 材料经检验或复验合格后,由仓库管理员,根据材料检验员填写的材料判定单,把材料编号种植到钢材上,再由材料检验员核对无误后打上确认标记。不适合打钢印标记和确认标记的材料应用写字单书写。
4.4 材料出库投产,下料工在划线完毕后进行标记移植,受压元件要经检验员打上确认标记。
4.5 材料标记代号在零件的制造过程中,要保留并保持清晰、完整、正确,必要时应进行标记移植。为使标记清晰明显不至锈蚀,标记处应用白漆图框,清漆覆盖。
|
材料编号 |
复验代号 |
材料类别 |
进厂年份 |
材料类别
材料类型 | 代号 | 材料类型 | 代号 |
钢板 | B | 焊丝 | S |
钢管 | G | 焊剂 | J |
圆钢 | Y | 复验材料 | F |
电焊条 | T | 外协件购件 | W |
6 材料标记代号的表达方式
6.1 在零件指定的部位打钢印,钢印印迹深在0.3~0.5毫米范围之间。
6.2 对于小于等于φ108的管材、厚度不大于4mm钢板等材料可用标签法,标签用铁丝与被标记的材料栓牢。
车用气瓶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申请捷径